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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索引号
686175779-201909-248116
文号
昆政办﹝2019﹞91号
来源
昆明市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19-09-27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球探足球比分_球探体育—激情直播赢盈中印发昆明市“两湖两江”流域保护治理 及修复专项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有关直属机构:

《昆明市“两湖两江”流域保护治理及修复专项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9月25日


昆明市“两湖两江”流域保护治理及修复专项攻坚战实施方案

“两湖两江”(滇池、阳宗海以及金沙江昆明段、珠江昆明段)是昆明市生态安全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昆明市生态文明建设全局。根据《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云南省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球探足球比分_球探体育—激情直播赢盈中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昆发〔2018〕20号)和《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昆明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委办〔2018〕97号)精神和部署,为打好昆明市 “两湖两江”保护治理及修复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球探足球比分_球探体育—激情直播赢盈中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以落实河(湖)长制为抓手,以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库为重点,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两手发力”,统筹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强化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落实各方责任,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逐步恢复流域生态系统功能,坚决打好 “两湖两江”流域保护治理及修复攻坚战,促进“两湖两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全面协调。

二、 基本原则

(一)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滇池、阳宗海、金沙江昆明段、珠江昆明段保护治理及修复融入社会经济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努力实现“两湖两江”流域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共赢。

(二)严格约束,空间管控。强化生态环境硬性约束。确定资源利用上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健全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细化控制单元划分,明晰责任考核断面,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层层分解到各级行政区域,用最严格的制度和法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坚决遏制沿河环湖各类无序开发活动。

(三)分区施策,精准治污。科学分析“两湖两江”流域存在的问题、面临的风险和水质变化的趋势,对保护治理及修复形势作出精准判断,突出重点,制定差别化保护治理策略及措施,实施精准治污。

(四)因地制宜,分类考核。滇池流域内根据各河道交界断面和入湖监测断面的设置情况,按照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分别制定2019、2020年各交界断面、入湖污染物削减量目标。根据滇池流域外水量监测设施不健全的实际情况,目前各交界断面和出境断面仅制定水质目标。2019年底前完善牛栏江、普渡河流域水质水量监测设施建设,并提出污染负荷削减考核指标,2020年底前完善南盘江、小江、阳宗海流域水质水量监测设施建设,并提出污染负荷削减考核指标。滇池流域外按照2019年达标的要求制定水质目标,2019年与2020年指标保持一致。

(五)多元共治,形成合力。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构建多元共治大格局,着力解决“两湖两江”保护和修复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三、 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实施攻坚战,滇池湖体富营养水平明显降低,蓝藻水华程度明显减轻,流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阳宗海稳中向好,水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重要河流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用水需求得到基本保障,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主要指标。2019年底,纳入国家和省考核的水体断面中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达到40%以上,珠江昆明段流域和金沙江昆明段流域优良水体比例分别达到100.0%和31.8%以上,劣V类水体断面比例下降到16.0%以内。滇池草海水质稳定达到IV类,滇池外海水质稳定达到V类(TP≤0.1毫克/升)。阳宗海水质稳定保持III类。金沙江蒙姑断面水质达到II类;牛栏江崔家庄断面、河口(象鼻山吊桥)断面水质达到III类;鸣矣河通仙桥断面达到V类;螳螂川富民大桥断面水质达到V类;普渡河普渡河桥断面水质达到III类;小江四级站断面水质达到IV类,姑海断面达到II类。南盘江禄丰村断面水质达到III类,柴石滩水坝口断面达到II类。

2020年底,纳入国家和省考核的水体断面中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达到40%以上,珠江流域和金沙江流域优良水体比例分别达到100.0%和31.8%以上,劣V类水体断面比例下降到4%以内。滇池外海水质稳定达到IV类水标准(CODcr≤40毫克/升),滇池草海水质稳定达到IV类,滇池蓝藻水华程度明显减轻。阳宗海水质稳定保持III类。金沙江蒙姑断面水质达到II类;牛栏江崔家庄断面、河口(象鼻山吊桥)断面水质达到III类;鸣矣河通仙桥断面达到V类;螳螂川富民大桥断面水质达到V类;普渡河普渡河桥断面水质达到III类;小江四级站断面水质达到IV类,姑海断面水质达到II类。南盘江禄丰村断面水质达到III类,柴石滩水坝口断面达到II类。

四、 组织领导

成立昆明市“两湖两江”保护治理及修复攻坚战工作小组。

组  长:     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龚询木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  文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储汝明市水务局局长

付  文市滇池管理局局长

毕  强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组  员:高淑霞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黄吉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徐琪勇市公安局副局长

胡光普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肖  丁市生态环境局副调研员

黄  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  勇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但文德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金仑市水务局副局长

马湘军市卫生健康委副调研员

邓永斌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杨景先市林草局副局长

赵志德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吴朝阳市滇池管理局副局长

昆明市“两湖两江”保护治理及修复攻坚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滇池流域外)和市滇池管理局(滇池流域内),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市水务局和市滇池管理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工作小组组员单位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工作小组日常工作;制定昆明市“两湖两江”保护治理及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督促各牵头单位按照具体实施方案实施专项攻坚行动;每月汇总各牵头单位工作情况并定期向工作小组和市级督办领导报告攻坚战进展情况;制定专项攻坚战督查方案,组织督查检查,评估专项攻坚行动效果;完成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 重点任务

(一)继续推进滇池污染治理,完善精准治污体系

全力以赴实施《滇池保护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完善精准治污体系为主,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引导工业和人口向流域外转移、理顺健康水循环系统、强化全流域精细化管理;采取控制城市面源和雨季合流污染、完善流域截污治污系统、优化流域健康水循环、完善流域面山生态修复、提升湿地生态环境效能等一系列措施,努力实现滇池水质目标与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2019年滇池流域(与2016年相比)污染物总量消减目标CODcr8803吨、TN3074吨、TP205.85吨;2020年滇池流域(与2016年相比)污染物总量消减目标CODcr11502吨、TN3539吨、TP223.73吨。(市滇池管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等配合,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加强阳宗海污染风险防控,着力推进污染治理

以保护优先、慎重开发、绿色发展、防治结合、机制创新为战略思路,加大阳宗海保护治理力度,加快“十三五”规划项目建设进度,加大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建设力度,全面抓好截污治污工作,完成环湖截污管网及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投入运行,进一步消除砷污染风险,加强新兴开发区和农村生活“两污”治理。以水质目标任务倒逼种植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开展农田径流污染防治;以农村连片整治和农业转型升级为抓手,大力控制农村农业面源污染;严格落实“禁养区”“限养区”规定。实现阳宗海流域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提升,生态功能基本恢复,湖泊污染全面遏制。加强和完善阳宗海流域水质水量监测体系建设。在现状水质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削减入河(湖)污染物,确保2019年水质稳定保持Ⅲ类水指标,2020年水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配合,阳宗海风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加大金沙江昆明段流域保护修复力度

以“修复生态环境、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监管能力”为基本思路,开展金沙江干流昆明段、小江、牛栏江昆明段、螳螂川、普渡河流域保护修复工作,重点开展流域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划定高风险区域,从严实施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优化产业布局和规模,严禁接纳和新建污染型产业、企业项目;积极推进农业及服务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加强集镇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增强流域集镇污水收集能力。完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强化重点工业企业监管、加强区域联防联控。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持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开展农村集镇垃圾及污水收集处理;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加大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力度,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强和完善小江、牛栏江、普渡河等金沙江流域水质水量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削减入河污染物,确保2019和2020年各断面水质达标。(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等配合,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加大珠江昆明段流域保护修复力度

以“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慎重开发、绿色流域建设”为基本思路,开展珠江昆明段流域保护修复工作,执行最严格的限制性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着重解决好发展与保护的协调问题。以水环境保护工作为抓手,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严格控制新兴开发区域污染、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建设和完善流域内水污染治理体系,提高流域水污染防治水平;加强流域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巩固提升南盘江及其支流水质;加强流域监管能力建设,提升流域环境管理能力;保持水质优良状况;加强和完善南盘江流域水质水量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削减入河污染物,确保2019和2020年各断面水质达标。(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配合,石林县、宜良县人民政府和阳宗海风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六、 主要任务

(一)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1. 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根据流域生态环境功能需要,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等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强化流域空间管控和生态减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开展开发建设及经营活动。按照“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的思路,加快推进“两湖两江”流域“三线一单”制定工作,执行最严格的限制性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着重解决好发展与保护的协调问题。以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为约束,科学控制流域人口规模,优化人口布局;调控流域内产业规模、结构和开发强度。2020年全面完成“两湖两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建设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网络和监管平台,完善生态红线管理制度,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全面清理生态红线范围内各类违法违规开发活动。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制定和完善岸线开发利用管理制度,推进水域岸线保护利用管理规划制定工作,干流沿岸要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对非法挤占的制定限期退出计划,宜林区域全面实施绿化。

2.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按流域整体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细化控制单元划分,明晰责任考核断面,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层层分解到各级行政区域,结合河(湖)长制,构建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流域控制单元精细化、信息化管理体系。2020年底前,按控制单元细化生态环境管控目标,明确差别化的环境准入政策和保护修复任务。

3. 加快推动生态搬迁。坚决打赢生态搬迁攻坚战,绝不发生“人进湖退”的现象,全面实施拆除违建、“四退三还”。阳宗海2019年底前完成一级保护区违法违规建筑拆迁退出。滇池巩固“四退三还”成果,实施最严格管控制度,按照《滇池分级保护范围划定方案》,严格控制沿湖岸带旅游设施和房地产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滇池管理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综合整治排污口,推进水陆统一监管

深入排查入河排污口,建立水陆统筹、以水定岸的排污口监管体系。各级河长、湖长分段包干,具体组织“拉网式”排查。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分类型分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排污口清理整治工作。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金沙江、小江、普渡河、螳螂川、牛栏江、南盘江等干流及滇池、阳宗海流域的排污口清理整治。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两湖两江”流域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务局、市滇池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加强企业污染治理,规范工业园区环境管理

1. 加强企业污染治理。制定重点工业企业搬迁计划,按计划组织搬迁工作。督促工业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淘汰落后产能,稳定达标排放。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提升改造等措施。加强监管,督促符合产业政策的砖瓦企业落实环保措施,达标排放。2020年底前,对砖瓦行业进行全面清理,全面推进有色、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农副产品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

2. 规范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加大现有工业园区整治力度,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对依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园区工业废水的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应组织评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的,有关园区工业废水要限期退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并另行专门处理。依法清理取缔园区内部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2020年底前,完成国家级工业园区集中整治和达标改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滇池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负责落实)

(四)理顺健康水循环体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1. 遵照《昆明市球探足球比分_球探体育—激情直播赢盈中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双控制度。严守用水总量、用水效率、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综合考虑“两湖两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及节约保护现状、用水效率、产业结构和未来发展需求,全面分解“两湖两江”流域各县(区)“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任务;加快制定重要江河湖泊生态水量保障方案;加快推进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全面完成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基本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提高工业、城镇、农业节水效率。加快水价改革,进一步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严格水功能区和地下水监督管理。严控小水电开发,开展清理整顿工作。2020年底前,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3.88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8%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9%以上,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力争达95%,全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以上,全市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0%以上。

2. 加强流域水量调度管理。建立健全水量调度方案,加强流域生态流量保障工程建设,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

3. 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工程和生态措施相结合,建设渗、滞、蓄、净、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提高城市雨水径流积存、渗透和净化能力,加强道路两侧及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初期雨水截留净化能力,加强对雨洪水的调蓄及综合利用,通过源头削减蓄滞和末端治理进行径流控制,有效削减城市面源化学需氧量负荷,控制城市面源污染。

(市水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五)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环境承载能力

1. 严禁非法采砂。严格落实禁采区、可采区、保留区和禁采期管理措施,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和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2020年,全市所有河道采砂基本实现规范化管理,违法违规河道采砂行为得到全面清理整治。

2. 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加大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达到100%,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大力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加快推进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开展水土流失监测。积极配合省级开展“天地一体化”动态监测。2020年底前,完成金沙江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70平方千米、珠江流域治理面积90平方千米。实现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全覆盖。

3. 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和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积极争取以滇池、阳宗海为重点的湿地保护项目支持,加强退化湿地修复,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2020年,基本完成滇池、阳宗海沿湖生态湿地修护。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加强对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等环境保护工作,努力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

4. 加强航运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码头建设,推进生活污水、垃圾等接收设施建设。积极治理船舶污染,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推进不达标船舶升级改造。严厉打击非法化学品水上运输等行为,增强码头污染防治能力。

5. 加强流域生态监测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流域基层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在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的同时,推进保护治理数字化、智能化。逐步建立水质自动站为基础的流域水环境监测体系。建立河湖库渠水质恶化倒查机制。逐步建立河湖库渠管理大数据信息平台、河湖库渠管理信息系统等平台系统,加强河湖库渠水域环境动态监管。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市滇池管理局等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六)实施重大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1.深入开展饮用水源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督执法,巩固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行动成果,全面排查和整治县级以上城市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问题,严厉查处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重点排查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方案,精准施策,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必须全部限期清理整治到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扎实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专项行动

进一步排查城市建成区河段的入河排污口,建档立卡,明确责任,整改落实。实施控源截污工程,开展雨污管网分流改造、漏损污水管网改造、雨污混接管网改造、污水厂(站)提标改造等,完成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消除点源污染。彻底清理黑臭水体中的底泥污染物,快速降低内源污染负荷;实施河道保护线外侧绿化缓冲带,采取植被沟、生态护坡等形式,结合城市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因地制宜对原有的硬化河岸;采用人工湿地、水生植物种植等技术,有效去除水体中的有机物、氮、磷等污染物,实现水生态系统的改善。利用再生水、雨洪水、洁净地表水等作为补充水源,增强水体流动性和环境容量。

推动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加快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推进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破损修复,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置,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2020年底前,全市城市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处理设置空白区,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市滇池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3.全面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加快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收转运体系建设。2019年底,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实现全收集全处理,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建制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0%,村庄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基本完成农村户厕无害化建设改造,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着力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现化肥、农药零增长。到2020年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0%以上,肥料、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加强农业农村环境监管,建立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规模化养殖场未落实环保措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

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落实和巩固滇池、阳宗海、牛栏江流域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模化禁养工作,滇池和阳宗海二级保护区、牛栏江水源保护核心区、南盘江和螳螂川流域禁养区于2019年底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搬迁工作。在非禁养、限养区内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推广畜禽粪便污水综合利用技术模式。到2020年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便处理设施装置配套率达到95%以上。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加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从严控制网箱养殖。(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滇池管理局等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持续推进“绿盾”专项行动

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在金沙江流域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的采矿(石)、采砂、工矿企业、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活动,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重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市林草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等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负责落实)

5.积极推进“清废”专项行动

全面摸排妥善处置违法倾倒固体废物,对于排查发现的非法倾倒的固体废物,开展核查、鉴别和分类等工作,根据环境风险程度,确定优先整治清单,做好涉及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应对。全面调查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源及流向,重点掌握跨省转移的主要固体废物类别、转移量及主要接收地,调查评估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立部门和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健全环保有奖举报制度,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违法犯罪活动。重点开展东川区、禄劝县沿江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清理。推动煤矸石、尾矿、磷石膏、冶炼废渣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管,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填报制度,全面实行省内转移电子转移联单,取缔危险废物非法利用处置经营活动。逐步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启动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利用、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医疗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品监管。

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以东川区为重点,加快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进度。建立企事业单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全市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推动涉重金属企业实现全面达标排放。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削减13%(东川区、安宁市15%)。加强涉及重金属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加快重金属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保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以东川、安宁为重点,开展重金属调查与评估、历史遗留危废综合处置。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一律不得新建、改扩建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项目。在重金属环境风险突出地区,结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实施区域限批或更加严格的项目审批。(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滇池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局等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七、 全面完成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

按照《昆明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实施方案》(昆办发〔2019〕4号)和《昆明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市委办〔2018〕66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整合人力、物力、财力,逐项对单整改,逐项对单销号,全面按时完成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两湖两江”流域问题的整改落实,推动全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促进“两湖两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互协调。(市级有关单位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八、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问责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是实施本方案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要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工作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部门分工,落实各级河长湖长责任,每季度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得少于一次,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要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包保责任制。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制定责任清单,把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市级各有关部门的落实情况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两湖两江”保护治理与修复攻坚战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单位追究责任。对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鼓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健全补偿机制

落实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重点任务与工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资金投入,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构建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融资协调机制,通过政银企合作、设立引导基金等多种方式,形成“政府投资+金融资本”“政府投资+民间资本”等多种融资机制,进一步推进投资向投融资的转变。落实好中央和省级生态保护修复政策和生态补偿资金投入。在已建立滇池、牛栏江、普渡河、螳螂川流域河道生态补偿机制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小江、南盘江等流域河道生态补偿机制,到2020年底,实现河道生态补偿机制市域范围全覆盖。实行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与补偿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绩效挂钩。加快建立行政区域内与水生态环境质量挂钩的生态补偿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河长办按职责分别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环境监管

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力度,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和移送拘留等手段依法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县(市、区)针对“两湖两江”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市级每年不少于两次。生态环境、水务、公安、监察等部门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协调通报、案件移送、重大案件会商和联合督办等机制。推进河(湖)长制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建立湖泊动态监管系统,实行动态监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强化信息公开,加大宣传力度

建立健全流域生态环境信息发布机制,定期公开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状况、跨界断面水质状况、饮用水水源水质等信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政府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等有关信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重点企业应当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加大“两湖两江”流域保护治理及修复专项攻坚战的宣传力度,结合“滇池卫士”志愿服务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倡导绿色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增强公众的环境法制观念和生态保护意识。加强新闻媒体的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定期公布“两湖两江”保护治理及修复信息,加强社会监督,形成全社会合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五)加强督促检查,推进整改落实

市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调指导,及时牵头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及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跟踪督办。各责任单位于每月20日前将专项攻坚战进展情况报各牵头单位汇总后报昆明市“两湖两江”保护治理及修复专项攻坚战工作小组办公室(其中,滇池流域内报市滇池管理局、滇池流域外报市水务局),由工作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专报于每月25日前报工作小组和市级督办领导,并抄送昆明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

(市水务局、市滇池管理局按职责分别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附件:

1.昆明市“两湖两江”流域保护治理及修复专项攻坚战目标任务分解表

2.昆明市滇池流域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分解表

3.昆明市滇池流域外各交界断面水质目标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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