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09-13 11:20 字号: [ 大 中 小 ]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检验全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定于2023年9月18日在全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
9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00—10:15。
二、防空警报试鸣内容
防空警报按照“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的顺序试鸣,每种警报鸣放时间3分钟、间隔3分钟。
预先警报: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10:06—10:09,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10:12—10:15,连续鸣放,时间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和临时来昆人员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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