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农村老房子由于是危房,想拆屋建屋,......
来源: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05-08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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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答复时间:
2023-05-08
答复内容:
您好,昆明市农村集体土地上危房拆除重建的住宅,宅基地用地面积标准执行《昆明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60号)第十一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人均占地最高不得超过20平方米,一户最多不得超过100平方米;城市规划区外,人均占地最高不得超过30平方米,一户最多不得超过150平方米。其中,对“户”的认定,是指公安机关颁发的户口簿所登记的全部家庭成员,一本户口簿中所登记的全部家庭成员为一户。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需要申请宅基地的,按照规定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居)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书面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审核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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