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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

您好!我是石林鹿阜镇的村民,想问一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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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情况
留言时间:
2024-02-27
留言内容:
您好!我是石林鹿阜镇的村民,想问一下,我家的老房子是土木结构危房,需要拆除重建,证上有82个平米,可以申请100平米吗?谢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
答复时间:
2024-03-05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昆明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60号)第十一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在城市规划区内,一户宅基地面积最多不得超过100平米;在城市规划区外,一户宅基地面积最多不得超过150平方米”。

针对原址拆除重建申请宅基地的,只要在原址有足额的符合集体建设用地性质可用于建设住房的土地,则可按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60号规定的面积标准、要求和程序申请宅基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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